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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周波)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选派44名支教志愿者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校(园)长。
2012年,各区(市)县教育联盟选派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现任中层及以上干部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校(园)长,全市应选派支教志愿者44名,交流期限不低于3学年。据介绍,2011年已选派到第三圈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校(园)长的40名第一、二圈层中小学(幼儿园)的支教志愿者,仍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城乡中小学干部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继续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职,任职学校不变,任职期至2014年7月结束。
按规定,选派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的,原则上在原学校任副校(园)长满2年,并经派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接收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考核认可;选派任中小学(幼儿园)副校(园)长的,原则上为原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且任中层干部满2年。市教育局强调,选派到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校(园)长的支教志愿者,须政治、业务素质好,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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