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巍
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地幸福。
——(古希腊)柏拉图
你若离去,后会无期。
歌是如此,历史又何尝不是?
诚如《宋书·礼志一》尝道,“时代移改,各随事立。”
金戈铁马之间,风花雪月之余,历史所留给我们的除了唏嘘不已的慨然长叹,还有生不逢时的纷纷扰扰,抑或还有临风对月的千愁万绪。无论是对血流成河的悲戚,还是对改朝换代的纠结,史家奋笔疾书之余,却不时对之外的一些东西视而不见。
什么东西,是我们最关心却又是常常最忽视的?
是策马疆场的厮杀比拼,还是纵横江湖的快意恩仇?
赫赫战功之外,将士们血战沙场的累累白骨已然堆积成将领们邀功请赏的阶梯。然而,对于不得浮生半日闲的芸芸众生,粗鄙的糙米饭可能远比华丽的言语更能撼动脆弱的心灵。
对弱者的关切,对贫者的关爱,昭示着一国道德境界的高低。早在《周礼》中即记载古人“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而《礼记》则生动描述了“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道之行”,这其中蕴含了现代社会福利的初步理念,强调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育期待,以“慈幼”及“幼有所长”为特色的儿童福利更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虽用词惜字如金,但字里行间无不力透出古人对美好生活的殷殷追求。千百年来,我辈心具往之。
由国家或政府出面解决亟待处理之社会或家庭问题,亦并非为现代国家职能所独有。《孔子家语》中牵扯出这样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孔子学生子路在卫国做官,不巧卫国遭遇洪灾,子路见状自掏腰包救济灾民。孔子得知此事后,大为不悦,对其严加呵斥,认为这应由国君(政府)完成,而非本末倒置由个人完成。
这些政府出面的雪中送炭看似毫不起眼,却如涓涓细流汇聚亦不可小视,尤其是对于草根儿童更是如此。
2012年的广东高考,有这样的一则被网友票选为“最坑爹”的命题作文——《最想生活的时代》。正如宋朝万俟咏在《三台·清明应制》尝道,“好时代、朝野多欢,遍九陌、太平箫鼓。”在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看来,宋朝最适合人类居住,“如果让我选择,我愿意生活在中国的宋朝”。余秋雨更是直言不讳,“我最向往的朝代就是宋朝”。如此诸多学者的溢美之词,让人大跌眼镜之余,亦不由反思宋朝的魅力所在。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宋朝是历代历朝中比较特殊的一个时期,以往学者褒贬不一,但多评价其积贫积弱。仅从攻城略地与开疆拓土而言,宋朝无论如何无法与大汉盛唐比肩,甚至亦无法与满清相提并论,其军事扩张远较前代收缩较大。辽金元甚至弱不禁风的西夏都“敢动”宋国,强令后者岁岁纳贡。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在经济、文化、艺术及思想等这些今天被称为软实力的方面,宋朝却是空前发达,尤其是在诗词、绘画、制瓷等方面几乎都达到了封建社会的顶峰。对许多士大夫情节的人而言,终宋一世几乎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迹,没有文人因言获罪而“非正常死亡”。
宋朝的传奇还远不只这些。
在奇异而复杂的大背景下,朝廷、官僚、知识阶层及乡村士绅积极而踊跃参与慈幼等活动,是其他朝代难以项背的。权倾一时的权臣蔡京,亦在京城开设“居养安济坊”,至于后来出现的慈幼庄则是借鉴了理学家朱熹的举子仓。
屈原在《离骚》中感慨道,“瞻前而顾后兮,相观民之计极”。对日夜挣扎的窘困儿童,除了喟叹,我们应心怀如何的心境?
以古为镜,一如《诗经·周颂·敬之》曰,“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保障民生,尤其是仍然在温饱线上挣扎的草根阶层,我们仍然有很多可以从宋朝学习。
北宋设有居养院、安济坊和漏泽园等福利设施,救助孤幼。元?五年(1090),苏轼于杭州始建“病坊”,又名“安乐”。崇宁元年(1102)八月辛未,“置安济坊,养民之贫病者,仍令诸郡县并置”。九月戊子,“京师置居养院,以处鳏寡孤独”。崇宁二年(1103),易名为“安济坊”,其后各地纷纷效仿。
南宋中期以后,还出现了婴儿局、慈幼局和慈幼庄等专门慈幼机构。慈幼局除了收养遗弃儿外,也可为无子女者收养之用。“宋京畿各郡门有慈幼局。盖以贫家子多,辄厌而不育,乃许其抱至局,书生年月日时,局设乳媪鞠育之。他人家或无子女,许来局中取去为后。故遇岁侵,贫家子女多入慈幼局。是以道无抛弃之子女。若冬遇积雨雪,亦有赐钱例。虽小惠,然无甚贫者。此宋之所以厚养于民,而惠泽之周也。”从上述文献记载可以发现,慈幼局设置已比较齐全,专门保姆“乳媪”负责具体养育。如“冬遇积雨雪”,官府还会另有赐钱。1257年,宋理宗下旨,“天下诸州建慈幼局”。
南宋还积极预防弃婴及杀婴。绍兴八年(1138),高宗颁布诏令:“禁贫民不举子,其不能育者,给钱养之”。其意是禁止贫民不养育子女,如其实在无力养育,则官府可“给钱养之”。折射出当时弑婴成风,连南渡建康的赵构也忙里偷闲下诏予以戒止。绍兴十五年(1145),政府颁布法令,“使初生儿之贫户可减赋役,并可支钱四千”。
唐朝朱放尝道,“惆怅空知思后会,艰难不敢料前期。”终宋一朝,从不缺少血性男儿,但对草根悲天怜悯的情怀却是其他朝代望尘莫及的。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刚刚过去的20世纪,曾被欢呼雀跃为“儿童的时代”。一系列儿童权利宣言、公约及议定书纷纷得以通过,专门针对儿童保护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如雨后春笋渐次涌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运动伴随民主思潮亦风起云涌。儿童福利特别是对草根少年的救抚,其适时出现、辗转及探索亦非坦途,在理念及实践上都历经无数次的考验、甄别与演进。
今胜于昔。
今天,国家的福利职能亦更应为草根儿童遮风避雨,
让花儿可以只顾美丽,不顾其余。其余的,
由担当者担当。
(作者为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