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劫匪林某在受审。
兴宁警方追回35万元赃款 4名劫匪落网
本报兴宁讯 (记者叶仕欣 通讯员曾志仁、彭国通、严清梅摄影报道)昨日,兴宁警方向媒体通报,7月16日发生在兴宁城区的“7·16”拦车抢劫40万元特大抢劫案,经过梅州市、兴宁市两级公安机关27小时连续作战,于前日下午5时成功告破,4名参与抢劫的劫匪落网,警方追回被劫赃款35万多元及用赃款购买的摩托车一辆。
存款途中40万被抢劫
7月16日下午2时,兴宁110接兴宁一建材公司老板张某报案,称自己当日下午1时驾驶小轿车携货款40万元现金到银行存储途中,在城区官汕路遭到4名劫匪抢劫,刚刚从3家门市收集到的40万元货款被劫走,自己还被劫匪打伤。
接报后,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谢益民紧急率领40多名民警赶赴现场侦查。受伤后等候在现场的事主张老板告诉民警,当日下午1时,当他携带装有40万元现金的布袋,驾驶小轿车途经事发路段时,突然被一辆骑乘2名男子的男装摩托车以撞车的形式逼停,从路边又窜出2名手持铁棍的男子,4人合伙将小轿车围住,打开车门用刀棍逼他将装钱的布袋交出来,见他不从,又用铁棍打伤其手足,然后将装钱的布袋抢走后逃走。
40万元现金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抢劫,梅州市、兴宁市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抽调相关部门骨干成立了50多人的专案组,夜以继日地开展案件侦破。7月17日下午5时,专案组民警分别在兴宁市区侨港街、宁中镇抓获抢劫嫌疑人朱某(20岁)、林某(18岁,)、刘某(19岁)、何某(24岁)等4名男子(均为兴宁市人),并于当晚分别从4名嫌疑人家中追回被抢走并已分赃的现金共35万多元和用1万多元赃款购买的1辆大功率摩托车。经审,4名嫌疑人对合伙抢劫事主张某现金4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以打工为名卧底摸清情况
据查,以何某为首的抢劫犯罪团伙为了谋财,事先派人混进张某开办的工厂,以打工为名卧底摸清了事主张某的活动规律,发现经营塑料水管的老板张某每天吃完午饭后都要到门市收集货款去银行存款,便伙同朱某等3人作案。
案发当日下午,刘某、朱某共骑一辆摩托车到张某经营的店门口守候事主出现,何某、林某二人另骑一辆摩托车在附近等候。当日下午1时,何、林二人看到刘、朱在追前面一辆轿车后,便开动摩托车合力将该小车逼停,打伤张某后抢走了车上装有40万元现金的布袋,然后迅速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目前,案件的审理和追逃工作仍在进行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