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邹乐)今后,质监部门在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尤其是食品违法行为时,一旦发现涉嫌犯罪,达到移送标准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同步配合质监部门行政执法活动、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将依法开展检察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和质监部门顺畅衔接。法制办将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昨天,市检察院、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召开联席会议,做出“四方联动”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的决定。 这意味着,产品质量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在行政和司法制度层面,在本市首次实现“无缝衔接”。
根据质监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相关标准,重大责任事故案,危险物品肇事案,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生产伪劣产品案,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生产伪劣农药、化肥案,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等,嫌疑人均将被依法移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