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宗明(四川 媒体从业者)
安徽舒城县的七旬老人马运年,在下体受伤后被送往县人民医院后,却因女医生害羞“不方便检查”,延误抢救时机,最终丢掉性命。7月18日,记者从舒城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认定,医院存在明显过失,应赔偿近10万元。(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20版)
少女的那一丝娇羞,总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只是没想到,“害羞”也会成一块绊脚石,绊倒了医者的职业精神,也绊出一场生命悲剧来。
“非礼勿视”,虽是不可缺的伦常规约,但未必是刻板的成规。之于医生职业,因特殊的职业需要,有时打破这“伦理禁忌”,本无可避免。当紧急救援与循规守矩冲突,那秉持生命伦理和职业精神,当是医生的不二之选。否则,那些妇科的男医生们,恐怕该转行了。
异性下体受伤,女医生害羞拒治,或是因心中有疙瘩:礼义廉耻,兹事体大。可问题是,作为医生,早已被社会赋予了“救死扶伤”的角色期望。救人至上,是其职责本分。在关键时刻,医德怎能“掉链子”——让紧急救人给个人的教条化守则让路呢?
在社会化过程中,角色分工、良性互动,本就讲求“各司其职”。若医生抱残守缺,因观念传统,就对异性患者避而远之,无异于对职业人格的弃守。对异性病人下体,医生想到的,更多的应是医理对策,而不是世俗节操。
7月18日,卫生部发布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拟对医务人员过度医疗、倒卖号源等加以规范,并建立医师“黑名单”。而对于不顾医德伦理和病人生命,以“害羞”之名拒治病人的医生,是否也应该列入“黑名单”呢?
是生命本位,还是遵循洁癖式的伦常;是秉持职业精神,抑或教条式地守矩,对医生而言,这不该是个费脑子的选择题。有时候,“害羞”向左,医德向右。既然是追求道德上的至善,那就无妨在心里植入“观念的马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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