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霞)市民张莹花费15万元帮侄女找工作,没想到却陷入一场骗局,中间人经过层层克扣将仅有的3.8万元交给办事人,而所谓的办事人竟然也是个骗子。在收到7.15万元的退款后,张莹一纸诉状将中间人杨木永、李军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处二人返还不当得利7.85万元。近日,兰州市西固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李军返还张莹4.05万元;对于被骗的3.8万元属刑事案件中的追赃问题,与本案属不同法律关系,当事人应依法另行解决。
2007年4月,侄女小张大学毕业后工作一直没着落,于是张莹便找到熟人杨木永,杨声称有能力将小张以干部身份安排到兰州石化公司工作,但需要15万元费用,如果工作办不成,将全额退款。听到杨木永信誓旦旦的说辞,2007年4月10日,张莹将15万元交给了杨木永。当张莹一家人等待好消息的时候,却不知道已经落入陷阱。
原来,杨木永只不过是个中间人。他在拿到钱的当天,便将其中的14.1万元交给能办事的李军。殊不知,这个李军也是个中间人。2007年5月14日,李军只将其中的4.6万元交给了他找到的中间人。经过层层倒手后,这笔钱到了“办事人”林淑兰手里时仅有3.8万元。而所谓的“办事人”林淑兰,只是一名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家庭妇女,早在2005年至2007年,林淑兰编造“兰化大乙烯厂招工”的弥天大谎,从79名求职者手中骗取了156万元巨款,2011年初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淑兰有期徒刑15年。
而此时张莹收到了零零散散的退款。2008年12月,杨木永和李军共同退款5万元。2010年5月13日,兰州市公安局向张莹发还从李军处追回的2.15万元。至此,张莹和家人才知道他们掉入了一场连环骗局中。事发后,张莹将中间人杨木永、李军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两人返还不当得利7.85万元。
西固区法院审理认为,杨木永收取15万元办事费后,先后退款7.15万元。除法院刑事判决书认定林淑兰骗取张莹3.8万元以外,李军尚有4.05万元未退还,张莹所受损失与李军得利存在因果关系,李军应向张莹返还不当得利。据此一审判决,李军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张莹4.05万元,驳回原告张莹的其他诉讼请求。
(文中除林淑兰外,其余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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