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市民黄女士向本报反映,她父亲是在职职工,突发脑溢血病逝, 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如何发放?具体由单位发放还是由社保部门发放?针对黄女士的问题,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
据介绍,根据规定,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公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具体为:4931元;一次性抚恤费:2466元。 企业在职职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后,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由企业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公死亡后,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中列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由所在企业发放。此外,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该职工养老金个人账户中的资金。
本报记者 崔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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