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一年轻女子因肚子痛拨打120,但因女子手机停机,120未找到报警人空车返回,待家人下班发现后送到医院,但抢救无效死亡。(详见现代快报2011年8月3日封6)死去的女子叫孙霞,她的家人将六合区急救站和六合区人民医院告上法院。最终经法院调解结案,急救站和医院赔偿了孙霞家人12万元。
去年7月30日下午2点,孙霞在家突然感到肚子疼痛难忍,就连忙用手机拨打了六合急救站120电话,孙霞在电话里急匆匆地说自己胃疼,地址在六合区雄州街道某小区8幢101室,说完就挂了电话。
医护人员赶到后,却发现有三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有101室,护士张丽立马拨打孙霞电话,却停机了,她只好和随车医生马明下车寻找门牌号。张丽看到一、二、三单元都有101室,就分别按了门铃,但都没人开门。两人发现一单元和二单元有业主进出,就紧随业主进去,张丽分别敲了两个单元的101室,都没人应答。
这时,一个保安路过,张丽询问能否打开三单元门,保安没有正面回答。再问按门铃的方法对不对,保安说对,张丽就想让保安联系一下孙霞,保安称有三个101室,不知道是谁,没法联系。张丽只好又和120联系,再次核对了孙霞的手机号码,汇报了情况,之后经值班人员同意,两人返回。
直到下午6点,孙霞的丈夫孔伟下班回家,发现孙霞已经不省人事,等120救护车再次赶到孙霞家时,她已经无自主呼吸和心跳,送到医院抢救了1个小时,还是没有救过来。
孙霞的家人认为六合急救站没能完全进到搜寻、救护孙霞的义务,延误了最佳抢救治疗时间,而医院在第二次救护时,采取措施不当,最终导致孙霞死亡。于是将急救站和医院告上法院。
去年9月,六合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急救站提供了医务人员和急救站护士长的电话录音、核实孙霞电话的录音、护士长在核实拨打孙霞电话的录音等等,证明已经尽力找寻,在无法进入3单元后,求助保安,但被拒绝。但孙霞家人却怀疑,“录音可能是对方自行制作的,很可能进行了剪接和后补。”
急救站还认为,己方不是专业搜救机构,不能对医务人员在搜救上有苛求,只要及时出车就完成了法定要求。
孙霞家人认为,孙霞与120之间形成了院前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孙霞只要拨打了120,120也派了车,就已经建立了这一关系,120撤回医院,等于单方解除了这一关系。但是按照规定,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孙霞不愿接受治疗或报假,就没有理由撤回。当时只要找到物业,就能找到孙霞丈夫的手机,就能协助开门,如果她被及时送到医院,就不至于死亡。急救站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经两次开庭审理,达成调解协议,医院和急救站一次性给付补偿款12万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现代快报记者 张楚洁
通讯员 六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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