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以来,玄武区新街口派出所十几次接到报警,称辖区内某小区有一条狗咬伤好几个居民。
肇事狗是条草狗,有一米多长,高度达到成人的膝盖,样子相当凶猛。这条狗是小区一位居民饲养的宠物狗,并没有办理狗证。狗狗不仅咬伤过几个邻居,还将自己的主人都咬伤了。现在,主人都管不住它,不知道哪天又会闯祸。
无证,又咬了人,民警的第一反应是要将它“就地正法”。几天前,民警赶到事发小区,狗狗主人说,“正法”狗狗可以,但毕竟他养了几年有了感情,所以希望民警将狗狗带走后再处置,不要在小区里面动手。小区里几个爱狗人士听说民警要打狗,也纷纷出来阻拦:“狗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保护它们,而不是消灭它们……”
照这个形势,打狗行动无法进行,民警只能让狗狗主人看住自己的狗。哪知道,民警刚回到派出所,被狗咬伤的居民又打电话求助。民警只能再次回到现场,狗狗主人还是那个态度,小区爱狗人士依旧不同意打狗。就在双方沟通的时候,在现场的狗狗突然发飙,将派出所一位保安的手咬得鲜血淋漓。
看到这个场景,狗狗主人和爱狗人士都不说话了,民警迅速组织人员捕杀了狗狗。保安被送到医院后,手上缝了十几针。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特约记者 杨维斌
昨天,记者在微博上发了这件事后,引发了上百个网友讨论一个话题:爱狗之心和保护人的安全之间怎么平衡?
@硬壳笨蛋: 保安的手被咬伤,那几个爱狗人士是不是要负责任呢?
@湘舞瞳:爱狗没错,但不能爱到一种病态!大自然有它的食物链,这么爱下去早晚出事!
@ 韩德丽:爱狗要有个度,如果是疯狗就要处决,不能放任自流,否则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当时爱狗人士可能没有搞清楚是什么状况。
@ 猫妖菲菲:还是给这条狗做一下狂犬病检测吧,如果确是感染了病毒,这个街区所有未经免疫过的狗都要扑杀,狂犬病的潜伏期可以很短,也可以很长,100%致死率。
@疏影横笛2011:爱狗是没有错,威胁到无辜人的生命安全就不得了了!
@今夜毋人入睡:爱犬也不能盲目哎,狗就是狗,不能凌驾到主人之上。
@小圆子77:面对这种已经发病的狗,还是要尽快处理的好,免得伤害更多市民!
微讨论
爱狗是不是该有个度
狗狗撞伤老太太
主人赔了一万多
今年6月20日,沙洲街道的居民孙强骑电瓶车出门时,牵上了自家的狗狗。60多岁的吴老太太正在附近散步,尽管孙强拉着狗绳,可这条狗却突然发飙,猛地撞到老太太身上,导致她摔倒在地。
孙强赶紧将老太太送往医院。老太太本来就有高血压等病,这一撞导致全身都不舒服,不得不住院治疗,花了1万多元。老太太的儿子要求孙强赔偿,可孙强认为自己当时拉着狗绳,狗撞到人身上他也没法控制。双方争执不下,找到沙洲街道司法所。经过工作人员的调解,最后,孙强答应赔偿1.49万元。“没办法,谁叫我自己要养狗呢!”他说。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杨武忠
现代快报记者 张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