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于长垣经济建设,努力为营造“平安长垣”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长垣交警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要严格树立“四种意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树立宣传意识。要求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执勤执法是为了减少交通违法,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态度平和、文明执法,宣传教育到位,使违法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交通安全所带来的危害性,使他们在接受处罚的同时受到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从而使驾驶员进一步增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安全意识。
二是树立服务意识。要求全体民警在交通安全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思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严格落实交通民警执勤执法的有关规定,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以高质量的文明服务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是树立证据意识。为了避免执勤执法民警因交通违法当事人对处罚不满的投诉、上访等现象发生,大队配齐了数码照像机、摄像机等取证设备,要求全体民警进一步增强执勤执法的证据意识,在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工作中,要充分运用现有科技设备,对证据进行采集、固定和存放,用确凿的证据使违法行为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罚。
四是树立公正意识。大队将公正意识放在交通执法的中心环节,提出要以公正执法树立交警新形象,要求全队民警在执法质量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抵制各种说情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张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