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胡佩霞)中国保监会19日发布《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险资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记者注意到,保险资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增加了混合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提高了无担保债券投资上限,保留了单品种比例限制,并对发行人的资质、债券评级进行统一规范。适度放宽发行限制,在原有公开招标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符合规定的簿记建档方式,放松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限制。
债券品种重新分类
《办法》借鉴国际惯例和最新发展趋势,对债券品种进行了重新分类,按照发行主体,将债券品种分为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和企业(公司)债券三类,《办法》增加投资品种。增加了混合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可投资品种基本覆盖了现有市场公开发行的品种。比如,《办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包括非金融机构发行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
《办法》提高了无担保债券投资上限,保留了单品种比例限制,强化了交易对手、关联企业和分散化要求。《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投资有担保的企业(公司)债券,和同一期单品种中央政府债券和准政府债券,可以按照资产配置要求,自主确定投资总额。
投资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的余额,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0%。
建立偏离度评估制度
《办法》统一信用评级,规范了担保方式,强调内部评级的约束力,建立了偏离度评估制度,增强了偿付能力预警机制。
比如保险资金可投资的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需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级或者相当于A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其中,短期融资券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有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需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级或者相当于A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并且其担保还应符合“担保金额应当持续不低于债券待偿还本息总额”等条件。
符合条件的债券供给有限
昨日,一位保险业证券分析人士告诉记者,新的《债券办法》放得很开,关键是符合条件的债券供给够不够,保险公司敢不敢投。因此,她推测保险公司会观望,指望此举较快反映在保险公司投资收益中不现实。
她分析说,以前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债券,保险公司不敢投,只投AAA级。现在投资规模上限放得这么大(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0%),但符合条件的债券供给是个问题。她认为,保险资金投资的债券收益率至少应当在10%以上,否则不能覆盖风险。但真正够资质的大企业,可以拿到银行低息贷款,未必需要发行这么高利率的债券。
她分析说,《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企业(公司)债券,最新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6%;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者相当于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这些条件上市的银行差不多具备,但不少需要补充资本金的城商行,有发债需求但未必符合险资投资规定。
另外,她分析说,国内有无可信的评级机构,对保险公司来讲都是新课题,保险公司尚无较多数据积累,还需时间做相应研究。
保险总资产6.78万亿
据保监会消息,今年上半年保险业企稳回升,全国实现保费收入853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9%。截至6月底,中国保险公司总资产6.78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3.3%;净资产6746.6亿元,较年初增长21.2%。偿付能力达标公司占公司总数的94.6%。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得到化解,目前没有出现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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