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孙妍)日前,教育部治理办下发《关于2012年上半年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下称《通报》)。《通报》要求在3年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择校生。对此,市教育局昨天表示,目前省厅政策还没有制定出来,一旦政策落实,深圳将严格执行省厅要求。
《通报》明确,从2012年秋季开学开始,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采取有力措施,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对于择校费,须实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分数和钱数。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即将执行教育部提出的相关要求,确保公办高中招收的择校生不超过要求的数量上限。
深圳情况如何?昨天,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我市尚未收到省教育厅对有关问题的通知,与此同时,省教育厅目前也没有具体的文件出台,一旦省里政策确定,深圳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据悉,早在多年前,我市就规定各学校择校生的招生实行“三限”政策。我市择校生招生与正取生一样,统一列入招生计划,分别编码,统一划线,统一录取。今年市教育局制定的中招政策规定,指标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均为正取生计划,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市第一批高中阶段招收D类择校生4389人。
在择校费方面,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择校费并不是学校收取,而是由财政统收了之后,作为学校正常的办学经费,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是作为财政经费下拨对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