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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的孩子在人们眼中应当是处在校园求学的美好时光,但小斌和小杨(皆化名)却早已辍学在家、无所事事,在一次上网花完身上的所有钱后,为搞点零花钱而盗窃他人财务。
据悉,2010年8月27日晚,小斌与小杨在固镇县仲兴乡街道一网吧上完网后,二人步行至该街道一加油站,将被害人王雷停放在加油站的一辆红色摩托车盗走。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598元。第二天下午,小斌与小杨驾驶盗窃的摩托车窜至任桥镇泰山村,将该村村民刘本哲散养在河里的8只价值205元的鸳鸯鸭盗走。
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斌、小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小斌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固镇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三个月。(宋加堂 姜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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