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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乃谦
我买外国文学书最多的一次是216本。
216,这是个确定的数字。
当时我已经参加了工作,也已经成了家。我是警察,是个刑事侦查员,在侦破案件中结识了一个比我小的年轻人,他说他也喜欢外国文学,说他家现在就有好多的外国文学名著。他用的是“名著”这种词。我说我到你家看看你的名著去,他说走。可这么一看,我就傻了眼。准确地说,是红了眼。
他的那些书,是在两个半揭盖儿的木头衣箱里码着,都用浅蓝色的晒图纸包着皮子,书皮上没有写书名。打开一本,司汤达的《红与黑》,我有。再打开一本,又是他的《巴马修道院》,我没有。又打开两本,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我有。《远大前程》,我没有。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和《笑面人》,这我也没有。又取出的是亨利·詹姆斯的《一位女士的画像》和萨克雷的《名利场》。这我都没有。别了。别取了。
我好羡慕哟,我好嫉妒哟。长这么大,我是头一次真正地体味到了羡慕和嫉妒的滋味。让人心痒难挠还又有点痛苦的那种滋味。
他说:“谁想要我就让给他。”我说:“让给他?算话?”他说:“算话。”
他告诉我这些书原来也不是他的,是他的一个朋友让给他的,他还没有给朋友付款。但他现在又不想要了,可又不好意思给人家退回去。我说别退,让给我。
我们当下就拍了板,那就是:除去我家有的,我全要。他叫我把我家现在有的拉出个书单儿,然后他从衣箱里“够”出个绿色塑料皮笔记本儿,里面早已经记好了所有的书目。我们两个人对照着,把我家有的在书目上打个钩儿,剩下的就全归了我。共216本。价格就按书后的标价。一次成交。
他怕我反悔,我怕他反悔。
他当时就帮我把书弄到我家,我当时就把结算出的书钱一分不少地给了他。
他连他的那方“私人藏书”的印章也都赠送给我了。命里有五升,不用起五更。该是你的,到时候就来了。
以前我家的书是在一个平柜里放着。这个平柜是结婚时妻子的二姐给我们的。1米6长,50公分宽,80公分高。柜内是两层搁板,倒也正好放书。但再放不进这216本书了。于是我自己设计自己动手,把这个平柜改造成了下面两层上面四层,1米8高的一个非常漂亮的书橱。谁见谁夸,夸我的书橱,更夸我的书。
我把他原来用晒图纸包的皮子都取掉了,让嘉利妹妹和珍妮姑娘,让海丝特·白兰、玛格丽特、比罗什卡,让娜娜、苔丝、绿蒂,还有那两个爱玛,全都裸露着美丽的脊梁,玉立在我的面前,让我一眼就能够认出谁是谁,一眼就能够把她们够得到。
这下我也敢正经八百地跟人说,我家有世界名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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