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正义网广西7月20日电(记者梁洪 通讯员李永阅)初中生岑某近日顺利参加中考,总成绩为A,考上了一所理想的高中,这得益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检察院的《流动人口涉嫌轻微刑事犯罪不捕风险评估办法》(下称《办法》)。
2012年1月,针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较多,涉嫌犯罪的流动人口批捕率高于常住人口的现状,覃塘区检察院出台了该《办法》。按照《办法》规定,风险评估分为四大项;对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进行评估;对犯罪后表现进行评估;对犯罪行为进行评估;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帮教条件进行评估。
今年4月,随父母来覃塘务工的15岁少年岑某正在精心准备中考,但在“社会朋友”韦某、廖某等人的胁迫下,参与抢劫。案件移送到覃塘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韦巍仔细审查了案卷,根据《办法》对岑某涉嫌抢劫案件进行全面评估,并依据办法对岑某进行打分。岑某平均分达到不捕的基本条件。同时,承办检察官进一步对该案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认定不批捕岑某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对他不予批捕。
检察官韦巍介绍说,为防止司法不公,对进入这个评估程序的案件设置了四个前提条件,即必须是轻微的刑事案件;在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中,只有属于低风险等级的才可以不捕;能确保后续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才可以不捕;经帮教有回归社会可能的青少年尽量不捕。
据统计,该《办法》自实施以来,该院已对10名涉嫌轻微犯罪的流动外来人员通过风险评估作出不批捕决定,占该院不批捕总人数35.7%,取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宽严相济,平等对待外来流动人员,符合法律精神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语境。”该院检察长黄荣煜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