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胡祖才19日说,流动人口的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接收地)为主予以提供,必须要保证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异地高考相关政策仍在研究。
他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19日公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是统筹城乡、统筹区域、统筹不同人群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次对一些现在公共服务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安排问题,在《规划》当中也有原则性和方向性的要求。”他说。
他认为“异地高考已经超过了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但教育部已经非常明确方向了。相关政策也正在研究。现在一些地方也在进行探索。总的来说,将来基本公共服务要跟户口、户籍地逐步分离。”《规划》基本公共教育部分并没有涉及社会广泛关注的异地高考政策问题。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其他亮点
亮点1:2020年,争取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规划》明确了我国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八个领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时间表,即在2011年至201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争取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胡祖才说,我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难以一蹴而就。首先要实现县域内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够均等化,然后逐步做到地区、省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俗地讲,均等化等于不论贫富、性别、地域都可以公平地获得基本公共服务,这里面强调的是机会均等。 ”他说。
亮点2:立法明确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加大政府投入
《规划》提出,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并逐步通过法律形式予以明确。 ”
根据《规划》,国家将增加中央和省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省级政府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
发改委社会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认为,当前还需要加快相关立法,以确保《规划》规划的落实。
为强化财力保障,《规划》还要求各级政府在制订公共财政预算时“优先安排预算用于基本公共服务,并确保增长速度与财力的增长相匹配、同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推进实施按照地区常住人口安排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国家将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尽快提高这些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能力。
为拓宽资金来源,《规划》还提出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比重。
亮点3:公办民办并举,鼓励民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规划》要求,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给非公立机构留有合理空间。
权威人士表示,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用管理,举办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推动社会资本兴办养老和托老等服务。
《规划》还要求,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培育慈善组织,完善慈善捐赠的法律法规和税收减免政策,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和筹资等方面的作用。
统一城乡中小学教师待遇 2015年取消重点学校重点班
为逐步解决我国城乡和区域间基本公共教育不平衡的问题,《规划》提出,将实行县(市、区)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校长交流制度,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和重点班。也就是说,到2015年,在全国屡遭诟病的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大限”将至。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县(市、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重点,一是促进热点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师资流动,二是促进城乡学校之间的师资流动。《规划》针对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实施一系列保障工程,如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等。教育部表示,这些保障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有效缩小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
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殷飞认为,推进教师、校长轮岗交流,能够有效打破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外来子女学校和本地学校之间的“藩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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