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2003年的一天,在深圳打工的阿洪看到一些老乡出手阔绰,混熟了以后知道他们其实是在做一些偷抢扒拿的勾当。强烈的正义感从心中涌起,他陆续向警方举报了几个湖南人的作案线索。由于阿洪也是湖南人,罗湖区公安分局一位领导提出让他做“线人”。
此后,阿洪专职潜入犯罪团伙中。“我花了两三年时间,协助警方将几个由湖南人组织的犯罪团伙彻底铲除。”由于他行踪神秘且居无定所,随着女朋友的离开,家里兄弟听说他的“劣迹”后逐渐疏远,阿洪的生活圈子越来越小。
卧底收集犯罪证据,适时通知警方收网,再从后者那里领取报酬——这就是阿洪的赚钱方式。不过时间久了,阿洪觉得,相对于工作风险,他获得的报酬有点少。2011年4月,阿洪协助警方破获了一起毒品案件,当场缴获海洛因20克,虽然获得2000元奖励他却高兴不起来。
2011年11月,阿洪决定放弃“线人”生涯,重新进工厂打工,“人很累,心理压力也大”。如今阿洪在富士康的打工生活过得也不如意。他说如果警方让其成为公安机关编制内的人员,他愿意继续做“线人”。而早在2009年,公安部门曾就此答复不太可能。
据《南方农村报》
8年的“线人”生活,阿洪疲了,也倦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