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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警方依法从严处罚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晨报讯(记者 卢宏亮)昨日,沈城警方首次公布了对各类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明细,罚金从5元到200元不等。
这也标志着,沈城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今天起从宣传教育阶段全面进入依法从严处罚阶段。
自今年4月以来,沈城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启动“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首先从宣传教育工作入手,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实施管理。但是,仍有个别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现象出现。
在经过前期宣传教育阶段后,沈阳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将转为依法管理阶段,警方表示将“见违必纠,严格执法”。
公安机关提示广大市民,出行时要牢记交通安全法,自觉做到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积极配合公安民警开展执法工作,对不配合执法、阻挠执法的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下列行为罚款5元:
●不在人行横道内行走的
●在无人行道路段不靠路边行走的
●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在设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施划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机动车道时,不在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人行横道内通过的
下列行为罚款10元: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有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不按规定从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的
●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
●在没有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控制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非机动车违反停放规定的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的
●违反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自行车载人规定的
●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下列行为罚款20元:
●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
●逆向行驶的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
●驾驶非机动车时双手离把的
●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
●在道路上骑两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的
●非下肢残疾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下列行为罚款30元:
●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
●强行拦车的
●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以及有擅自销售或者发放物品等影响交通安全行为的
●行人、乘车人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
●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驾驶非机动车牵引车辆的
●驾驶非机动车扶身并行的
●驾驶非机动车互相追逐的
●载物的高度、宽度、长度超过规定的
●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下列行为罚款50元:
●醉酒驾驶的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15公里的
●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时速超过15公里的
●驾驶非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没有停止的
●驾驶非机动车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
●与国家规定标准不相符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城市道路上通行的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载客三轮人力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
●非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下列行为罚款200元
●行人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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