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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人:唐某,21岁。
罪名: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今年4月份,我终于从少管所出来了,又可以呼吸到外面自由的空气,真好。
在别人的眼中,我是个贼,可是这也不是我想要走的路,其实我也很可怜。在我只有6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他们都不再管我,只把我丢给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
没有父母管我,我也不需要认真去学习,那可太苦了,哪有玩有意思啊。我只念到了小学五年级,尽管当时我年纪还小,可认识了社会上不少哥们。很多人都说他们是小混混,但我却觉得和他们在一起我很自在,也很快乐。
可是,抽烟喝酒都是要花钱的,于是我就跟着这些大哥们去偷东西。结果,在我17岁那一年,因为盗窃我被抓了,最后被江宁区法院判了三年六个月的刑。因为当时我年纪小,就被关进了少管所。
如今,我刑满释放了。这本该是一件高兴的事,可是如今在社会上混,需要钱啊,没有生活来源还不被饿死啊。怎么办呢?为了这个问题,我想了好多天,终于被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借高利贷。
4万元的高利贷果然被我借来了,就是利息高得吓人,不管了,先花了再说。这大把大把的钞票花起来实在很爽,我又是买高档烟、又是喝好酒,还有按摩什么的,一番享受后钱也花完了。可是,这钱是借高利贷的,总是要还的,还的时候可就不止这4万元了哦。
怎么办呢?为了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即使我想办法把这高利贷的钱还上了,可今后我还是没钱,该如何生活啊。这个问题很折磨人,一时间我也想不出办法来,可是催高利贷的人很快要找上门来的。
突然之间,我灵光一闪,冒出了一个想法,那就是:让自己去盗窃,被警察抓住,在看守所里规划自己今后的人生,好好想想自己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
于是,7月15日晚上7点多钟,我一个人从麒麟门坐车到秣陵街道一个商业街。一直等到晚上10点多钟,看着街上人越来越少,我就开始踩点,并发现了一家烟酒店。于是,我戴着手套、从玻璃门缝内转进去,也没发现多少现金,但还是偷了10多条香烟和400多个硬币。
随后,我就离开烟酒店,在马路上晃悠。结果,第二天凌晨就被警察拦下来了,被他们从身上搜到了一把水果刀和400多个一元的硬币。随后,我就被带进了南京江宁区公安分局开发区派出所。
我偷窃本来就是为了让警察抓的,这样正合我意。当警察审讯时问我,为什么要去偷东西时,我就告诉他们:我盗窃,是为了能进看守所,在那里我可以好好规划我今后的人生……
其实,这是我的心里话。如今,进了看守所,我该好好利用这个时间好好思考一下了……黄静 徐宁 江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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