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干部选任、任期考核、规范用人权上推出多项举措,力促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
林叶茂如今是琼海市农林局局长,今年3月,他在规划建设局局长的职位上任期满5年后,通过竞争上岗开始现职工作,而他只是琼海市25名通过“任期+竞岗”履新担任正职的干部之一。任职期满就要下岗“再就业”给林叶茂带来的既有压力也有动力,“现在情况不同了,必须要认认真真干实事,期满后再上岗才能获认可。”林叶茂说,大家头上都悬着一把“制度化的任期之剑”。
近年来,省委始终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大力推行各项改革举措,从公务员的录用、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的考核评价,到对“一把手”用人权的规范和监督等,进行了一系列有益尝试,打出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组合拳,进一步提升了我省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省第六次党代会进一步提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拔任用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以健全规范的制度,保障正确的用人导向。”
选人用人引入竞争机制解难题
“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是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老大难问题,如何破解这个难题成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
早在2010年3月,省委即出台《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今后10年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突破项目,其中就包括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创新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方法。
当年6月,针对干部队伍存在的进出不畅、活力不足等难题,省委正式启动省直单位干部人事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此次改革,首次提出探索实行“任期+竞岗”的干部任用新方式。一时间,“任期+竞岗”这个新名词风靡国内各大媒体网站,成为我省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难题的标志性创新举措。
同年8月,省商务厅启动干部人事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所有处级领导干部一律离岗重新竞争,成为首个试行“任期+竞岗”的单位。随后,改革迅速扩展到省司法厅、省工商局等14家省直机关试点单位。琼海、屯昌、五指山等市县相继试行“任期+竞岗”,其中琼海市力度最大,把“任期+竞岗”办法延伸到乡镇副职干部和市直部门正职干部。
2008年到2011年,全省共竞争性选拔厅级干部31名,县处级干部1265名,乡科级干部750名。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不断创新竞争性选拔的组织形式、选拔方式和考试形式,有效降低了竞争性选拔工作成本、增强了人岗相适度和才职匹配度,有效提高了竞争性选拔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与干部选拔任用引入竞争机制相一致的是,我省在公务员招录中把着眼点也放在公平公正竞争上,严格把好计划审核、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录用“五关”,避免“萝卜招考”、“人情招录”等现象的出现。作为我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的一大亮点,党政紧缺专业人才更注重竞争性选拔方式的运用,经试用考核后还将分批选派到各市县业务部门领导副职岗位上经受锻炼。
任期目标责任制激发干部活力
没有考核的压力,干部队伍很难形成干事创业的动力,这已在干部任用中形成共识。
对于干部的“政绩”考核采取什么样的标准,不同行业的特点和衡量因素各有差异,但目标责任制从制度的层面上把“目标”和“责任”结合起来却是具有普适意义。
对于省人民医院院长李灼日来说,2011年的1月注定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月份,他与领导班子6名副职共同签下了《任期目标责任书》,由此开始实行四年的领导班子任期制。这是我省继省农科院、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院进行试点工作之后,首个推行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省属事业单位。
李灼日的《任期目标责任书》上对医院的管理体制、院长岗位职责、岗位权限、责任目标、考核奖惩都作出了具体规定。要面临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的双重压力,李灼日觉得医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被套上了“紧箍咒”,任期结束如不能完成责任目标,任期同时终止,任期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下年度即终止任职。
目前,我省已有15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全部签订了《任期目标责任书》。领导人员实行“聘任制+任期制”,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任期制”,全员实行聘任制。
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实施,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激活了领导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动力。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推进卫生系统试点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法规,不断巩固改革成果。
全委会票决制规范一把手权力
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用人行为,是对重要干部实行重点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从省委常委会和全委会的表决制度改革,到对市县委书记用人权的规范和监督,我省已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海南是全国较早对重要干部任用实行票决制的省份——2004年12月,省委常委会对7名拟任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2009年8月25日,省委五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员会全体会议任用重要干部投票表决办法(试行)》,把任用干部的制度由“举手表决”变为“票决”,实行全委会票决制。随后,我省相继出台了省委常委会、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等票决办法,实现了票决制对省管干部任用的全覆盖和常态化。
2011年,我省探索扩大票决范围,在竞争性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中,省委常委会首次对竞争性选拔产生的30名人选按照1∶2比例进行差额票决。
据介绍,票决把干部选拔任免权力由常委会扩大到全委会,人数增加了3倍多,更有利于把干部看得更准,监督的范围也更大。很多党员干部深有感触地说,全委会票决制是扩大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票决制在市县层面的实践探索也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已有12个市县实行全委会票决,全部实行常委会票决。2008年8月以来,我省还在屯昌、琼海开展改革试点,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权、提名权、决策权等主要环节进行创新,在选人用人机制上进行大胆探索,讨论时要求市县委书记“末位表态”,投票时市县委书记与常委会和全委会委员“同票同权”,将市县委书记的选人用人权最大限度地向全委会释放,有效约束了“一把手”的用人权。
2009年12月至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先后4次对我省市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批示。(文/本报记者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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