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冬
晚报讯 市房管局昨天通报了新制订和颁布的廉租住房复核管理试行办法,根据新政策,本市确立了以定期资格复核为基础、重大变更申报为补充、配租标准变更作调整的复核管理方式,简言之,即“三年一复核”、“一年一申报”。自7月起,复核管理试行办法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并逐步推开。
市房管局副巡视员李东介绍,定期资格复核,要求对配租期满后廉租家庭是否仍符合申请准入条件重新进行审核,包括对户籍人口、住房面积以及收入财产等各项条件的全面审核;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与租赁补贴协议或者住房租赁合同的期限相衔接;重大情况变更复核,要求廉租家庭每年向住房保障机构主动申报家庭住房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无重大情况变动的,也要主动申报备案;若虚假申报的,即按照隐瞒虚报进行处理。
本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租金配租、实物配租管理以及复核管理等实施细则或者试行办法中,都制订了关于隐瞒虚报行为认定及违规行为查处等专项规定。
例如:实物配租管理实施细则中,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申请家庭,住房保障机构应当依法开展行政查处,廉租住房的产权人及出租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其中,支持廉租住房产权人及出租人通报其所在单位,并从其工资等收入中直接划扣拖欠支付的自付租金;允许廉租住房产权人及出租人按照市场租金水平,向其收取自付租金;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要求廉租住房产权人及出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收回住房等措施,是近年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细化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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