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快处快赔中心民警正在组织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协调
红网宁乡站7月20日讯(分站记者 李宏伟 龚再蓉)开车最怕出事故,出了事故处理起来特别麻烦,而且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这是广大驾驶员朋友的一个深切感受。去年3月21日,宁乡县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正式成立。至今年7月17日,该中心已快捷处理交通事故1600余起,使不少人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有了全新认识。
最多一天处理交通事故30多起
建立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其主要目的是方便群众解决轻微的车损交通事故,减少群众对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的等候时间和往返次数,提高交通事故的自撤率,促进和保障城市道路交通畅通。目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该中心安排了2名民警和2名协警。
据县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民警付海杰介绍,以快处快赔这种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或物价部门鉴定损失,交警则负责划分责任,并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处理。长益高速封闭大修后,该中心处理的交通事故一下增加不少,日均数量达到14起,之前为日均8起。在一些节假日,该中心的人员往往更忙,今年端午节前一天处理的交通事故就超过了30起。据统计,由该中心处理的交通事故,处理过程费时在1小时之内的约为10%,有的甚至不足10分钟,90%的能在一天内处理好。
“到快处快赔中心处理交通事故既快捷又方便”
7月17日,在县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笔者遇到了正在办理轻微交通事故理赔的李先生和胡先生。李先生告诉笔者。当天13时左右,在金洲大道银太集团路段,胡先生驾驶的小车与李先生的车追尾,造成李先生的小车损伤。民警受理案件后,在短短几分钟内便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并认定胡先生承担全部责任,负责两车的维修费用。“与过去要在交警队和保险公司往返几次才能处理完毕相比,到快处快赔中心处理交通事故既快捷又方便。”李先生不由感叹道。
根据相关规定,适合快处快赔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在向交警或保险公司电话报警后,自行迅速用相机或手机拍照固定证据,照片包括事故现场全貌一张、两车碰撞部位一张、两车号牌各一张;并相互查验证件后,迅速将车辆移至快处快赔中心接受处理。这样,事故处理效率会更高。但是,在我县,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绝大部分当事人还是习惯于在现场等待交警和保险公司查勘人员,这样便很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且极易引发二次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否适用于快处快赔有明确规定
那么,哪样的交通事故可快处快赔呢?就此,相关规定为:在我县城区道路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各方车辆损失不超过2万元(含)的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于快处快赔。其中,双方事故每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下,且双方都有责任的,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按照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原则,由各保险公司在本方机动车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本车损失进行赔付。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适用于快处快赔,当事人应当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不适用情形包括:(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保险标志或商业性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无检验合格标志;(二)驾驶人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的;(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五)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六)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七)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八)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九)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
[稿源:红网]
[作者:李宏伟 龚再蓉]
[编辑:刘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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