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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公共平台上被私建的小木屋
见习记者曹茜 摄□见习记者 曹茜 实习生 赵晓平
一座小木屋,一圈小栅栏,在这样一个私家小院里赏景、晒太阳,会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但如果这样一个私家小院子建在一个楼层的公共平台上,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近日,一位市民来电称,在新世界阳光花园小区西区31号楼2单元的楼顶公共平台上,有一户居民私自搭建了一个小屋,还用栅栏围了起来。【实地探访】房顶上建起私家小院
7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新世界阳光花园小区西区。在31号楼的楼顶,13楼和14楼之间是错层的,从14楼的窗户穿越过去,就能走到13楼的房顶平台。也许有这个便利条件,14楼房主在13楼房顶上建了一个小木屋。楼顶每两个单元之间有两个连通的公共平台,一堵水泥墙将2单元西侧和3单元东侧的连通平台分隔开来,一座木制小屋已经基本完工,平台边缘围了一部分木栅栏。
记者发现,空地上散乱地堆放着不少修建小屋和栅栏所用的木板和其他材料。据了解,小院是住在顶层的一住户修建的。
【业主担忧】排水口被堵易引发房顶漏水
居民许先生告诉记者:“楼顶本是公共平台,不是哪个住户的私家地盘。现在顶层的一住户在两块空地之间建了一堵墙,接着又盖了小屋,还围起了木栅栏。”许先生说,盖小屋的业主并没有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
一开始,顶层的一业主先建了一堵墙,周围邻居发现后,找其协商过,但是没能达成一致。后来物业、城管执法局的人都来过,下了整改通知,责令他们不许在楼顶施工。
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善,顶层的这一户业主继续施工,建成了一座小木屋。“小屋堵住了楼顶的雨水排水口,我们担心下雨天会漏水,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许先生说。
【现场执法】不拆除最高可罚万元
7月20日,槐荫区城管执法局道德街中队接到举报后来到新世界阳光花园,进行现场勘查和执法。
一名执法队员称,6月8日,执法中队就接到了对这家业主的投诉,当时该业主只在楼顶建起了一堵水泥墙。执法人员给业主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工并拆除水泥墙。业主不但没有停工,反而搭建起了小木屋和栅栏。在这期间,执法中队通过物业公司多次与业主联系,对方均不接受整改。“我们目测该违法违章建设有15平方米左右,根据相关的物业管理条例,这种违建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表示,“城管部门与物业公司将继续与该业主进行沟通,力图通过恳谈劝服该业主将违法违章建设拆除。”
据了解,物业公司和受到影响的其他业主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业主拆除其违法违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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