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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20日下午,东盟十国外长发表了关于南海问题的六条原则。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曲星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从形式上看,这六条原则是对前不久落幕的东盟外长会未发表《联合公报》的一种弥补。东盟外长会未发表联合文件即闭幕,在45年来尚属首次。
曲星说,在本月于柬埔寨举行的东盟外长会上,越南、菲律宾企图把他们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纳入《联合公报》中,把南海问题变成中国和东盟的问题。《联合公报》“流产”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东盟其他国家并不认可这种做法。
他指出,六点原则中有两点值得关注,即:全面尊重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国际法,以及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国际法和平解决有关争议。
“原则中包括了国际法,是非常重要的提法。”曲星表示,国际法决定领土归属,海洋法决定海洋权益的划分,并不是国家间领土主权争议的国际条约。相关方面希望仅纯粹遵照海洋法,及获取所谓200海里之内的领海权,这和六条原则的精神是不一样的。
此外,六条原则提出要“尽快达成‘南海行为准则’”。对此,曲星认为,中国对待“南海行为准则”的态度本身是开放的,但前提是相关方要严格遵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他表示,在六点原则中,全面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有关声明、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后续行动指针等精神得到了再次重申,恰恰说明了这六点原则和中国一贯主张的立场并不相悖,而一些国家的企图并未得逞。“从东盟外长会上的争议,到未达成联合公报,再到现在发表的六条原则,这一过程恰恰说明东盟成员国的主流还是要和中国发展友好合作,不愿使中国和东盟的关系被南海问题引入歧途,这才是问题的最大关键。”曲星说。
“菲律宾和越南利用东盟和中国形成对抗的企图不可能得逞。(六条原则的发表)说明在南海问题上,他们在东盟是孤立的。”曲星说。
又讯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20日表示,中方注意到东盟方面就南海问题所作表态。洪磊说,南海问题的核心是有关国家围绕南沙群岛主权和附近海域划界的争议。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洪磊说,中方愿与东盟国家一道,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中方对同东盟国家商谈“南海行为准则”持开放态度。希望各方都能严格遵守《宣言》,为商谈“准则”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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