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通讯员 胡金国 记者贾晓宁)家住下关的张某望子成龙,想把儿子送出国留学。去年9月,老两口交了4万元培训费,把儿子送进某出国留学培训机构,期限为一年。结果去年11月,张某的儿子应征入伍。
儿子参军了,中断了培训,仅上了不到2个月的培训班,张某认为交出去的4万元培训费,培训学校按理应该部分退还给他。于是张某满怀希望地来到培训机构找到负责招生的老师,说明原委。而这位招生老师听说是张某的儿子不来上学,要求退培训费,一口就回绝了。张某心有不甘,后经过多方找关系,学校只同意退还10000元。张某夫妇想到了司法援助。4月初,张某夫妇来到建宁路司法所。所长周仲明认真听完张某的陈述之后,立即带领调解员陪同张某来到培训学校。招生老师见张某夫妇又请司法所的同志找上门来,更加不耐烦。周所长和招生老师讲了《宪法》、《兵役法》等相关法律,称应该支持学生服兵役,学费也应该退还。招生老师看玩硬的是不行了,又推脱自己做不了主,说机构领导在国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国,想用拖的办法赖掉这本该退还的培训费。但此事被周所长一眼看穿,于是他帮助张某走依法维权的路子,指导张某向下关法院提起诉讼,并联系法援律师为张某夫妇提供法律援助。5月下旬,法院一纸传票到了培训学校,学校慌了神,上法庭败诉是肯定的,更担心被媒体曝光,影响自己的声誉,权衡之下,想到了还是要通过人民调解解决问题。招生老师主动联系建宁路司法所周所长,说代表校领导,想通过调解的方式退还部分培训费,最终退还了张某培训费3.3万元。
来源:扬子晚报编辑: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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