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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李女士给12348司法行政服务热线打来电话反映,丈夫是一名农民工,在修路时受伤,找包工头协商多次未果,后来就找不到人了,包工头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任何资质。李女士想问:“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应该如何解决?”
讲述:李女士的丈夫是一名农民工,跟着一个没任何资质的包工头干活,去年在修某条路的时候,丈夫的腿受伤,花了四五万的医药费才好。刚开始包工头到医院,给了1000元钱,后来就再也没管过,多次找他协商,没有结果,后来,这人就找不到了。这可怎么办?李女士想问:“像我老公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包工头没有任何资质,这属于非法用工吗?现在我们找不到他,应该如何解决呢?”
律师支招:
12348司法行政服务热线律师答复:李女士的丈夫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致伤,依照法律规定属工伤,因发包方在包工头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将工程承包给包工头,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李女士可以要求发包方启动工伤认定和赔偿程序,也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而非法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情况下招收劳动者并使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即使用人单位有营业执照招收了童工就要受到处罚)的,可以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实行一次性赔偿。
本报记者 冯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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