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张妍 通讯员 党姣)今日凌晨起,深圳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第二阶段正式启动,在所有药品实施零加成销售的同时,我市67家公立医疗机构将依据等级设置不同,分级提高门诊和住院诊查费,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查费12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
门诊诊查费最高提高至22元
昨日下午,市卫人委举办新闻通报会。市卫人委副主任罗乐宣指出,取消药品加成费用,提高诊查费收费标准,是我市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切入点。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改革既不增加病人负担,也不减少医院的合理收益。
此次调整根据医院等级设置不同,提高幅度也不一样。其中三级医院门诊诊查费提高14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门诊诊查费提高11元。如果市民到三级医院就诊,今日起,主任医师的诊疗费从8元/人次提高到22元/人次、副主任医师从6元/人次提高到20元/人次、普通医生从3元/人次提高到17元/人次。
住院诊查费方面提高的幅度将更大,三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提高43元/床日,二级医院提高33元/床日,一级医院提高24元/床日。以三级医院为例,将从过去的3元/床日提高到46元/床日。以2011年我市出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为8天计算,平均住院诊查费部分将增加296元。但同时,药费部分将有所下降。
增加部分不需参保人自付
据介绍,此次诊查费的增加部分,本市医保参保人群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其中综合医保人群的门诊和住院诊查费增加部分,全部由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不需自掏腰包;劳务工医保和住院医保参保人群的诊查费增加部分,按照医保政策现行比例报销,分别由门诊和住院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保、农民工医保参保人住院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6.61%、74.78%)。
由于提高本市医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造成的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亏空,将由政府财政兜底补贴。
罗乐宣表示,目前深圳公立医院就医人群中有40%是有深圳医保的;另外60%没有深圳医保。在这60%的人群中,大部分是在内地参加医保的,“诊疗费不是深圳新增的收费项目,而是与内地接轨的,因此这部分人群的增加部分,也是可以回内地报销的。”罗乐宣表示,完全自费人群只占就医人群中的少数。
至于提价幅度的制定,市卫人委规财处副处长严吉祥表示,是按照全市平均参数来科学测算的,增加部分基本能够弥补取消药品加成的费用。“医院本身也应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有效控制成本。”
下一步改革将针对“大检查单”
罗乐宣说,从医药分开改革启动的头半个月来看,效果初显,门诊次均费用、次均药费和医保自付费用都有所下降。“第一周药品费用降幅为12.6%,第二周与前一周相比,进一步下降2.2%。随着新的利益导向机制逐步被医务人员、市民所认识和接受,公立医院每诊疗人次药品费用还将有合理的下降空间。”
另外,改革实施两周来,进一步引导了市民到社区首诊,全市社康中心服务量增加了11.1%。
对于药价降了,如何防止出现“大检查单”现象?罗乐宣表示,这是下一步要进行的。防止通过增加检查创收最有效、最根本的办法是推行付费制度改革,门诊实施普通门诊按诊疗人次收费,专科病建立“控高就低”的付费制度改革,也就是目前港大深圳医院实施的“打包收费”。住院实行按病种付费,建立医院自控医药费用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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