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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 输了官司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还将法院查封的财产私自出售,高台县两男子终因他们的抗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高台县男子田某、程某,因为和他人有经济纠纷被告到了高台县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田某偿还原告2万元,程某偿还原告2.3万元。该案判决生效后,田某、程某却拒不偿还。为此原告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按规定查封了田某家的5头牛,程某家的玉米种子和一辆拖拉机,但是田某和程某在未经法院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这些查封物品变卖。
今年5月,检察机关以田某、程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向高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高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田某、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但鉴于田某、程某在公诉期间履行了法院判决,故一审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田某、程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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