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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学军 通讯员刘虹)三男子经预谋后,将工地上一台价值40万元的挖掘机盗走,最后落网的男子被判刑12年。
法庭经审理查明,2006年,男子李某伙同李某某、张某某预谋盗窃挖掘机。当年12月8日20时许,李某某、张某某窜至本市东丽区空港物流加工区西八道附近工地,将储某停放于此的一台价值40万元的挖掘机盗走。2011年12月10日,长期逃窜的李某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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