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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猛舞”,附近居民不胜其扰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21日14:20  解放日报

  本报记者 王海燕 沈轶伦 栾吟之

  据统计,上海现有150多座公园,最高峰时,约有150多万人同园共乐。盛夏酷暑,选择去公园、广场载歌载舞、健身锻炼的市民越来越多,随之带来的噪声扰民现象也逐日增多。这样的噪音该“控”,还是该“禁”?

  昨天,市政府法制办举行《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与此同时,本报记者也分头走访申城各大公园、广场,现场调查生活噪音扰民之困。

  【听证现场】

  简单一禁了之,是否可行

  公园广场的噪音污染,是“禁”还是“控”?昨天的听证会上,15位听证陈述人各抒己见。

  “即使关上窗,外面噪音还是照样进来,真的很苦恼。”市民代表蒋连睿坦言自己就是公园噪音的受害者。他认为,应当禁止人们在公园、广场、人行道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设备开展健身娱乐活动,还附近居民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大喇叭、高麦霸,我家附近的闸北公园天天如此!”市民代表叶明德也主张对公园等场所的噪音污染实施严禁措施。如果实施“控”,等于开了政策“口子”。到头来,噪音污染还是无缝不入。市人大代表赵烨也认为,公园的健身娱乐活动应以休息散步为主,那些“高歌猛舞”应予以严管。

  然而,更多听证陈述人认为,不能简单一禁了之。市民代表瞿智立说,健身娱乐是人们合理的文化活动需求,如果从法律文本上一味禁止,将会影响到公民的这些权利。而且,噪音污染的影响很多是主观性的,每个人感受不同。“对主观性强的事务最好由人去协调,而不要全部交给法条。”

  “禁是禁噪音,不是禁活动。”“公园噪音不能靠禁,应该堵疏结合,以疏为主。”闸北区绿化管理署蔡杰、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办事处市政科徐柏钱等建议,应明确城管、环保等职能部门的责任,明确禁止播放声音的时段和范围,明确噪音的最大分贝值等。圣骊澳门苑居民余勤也认为,不能一味禁止公园娱乐活动,适量控制噪音的时段和范围才是有效方法。

  【记者调查】

  地点:闸北公园

  活动者:我们也不想噪音扰人

  听证陈述人提到的“闸北公园”是记者踏点的首站。

  公园门口的一大片空地,是附近居民夏夜乘凉的好去处。18时许,一名阿姨推着一辆满载设备的手推车来到这里,熟练地摆开“阵势”:蓄电电瓶、改装调音器和两个50厘米高的扩音器;末了还竖起招牌:“到此跳舞者,请付5角钱电费。”她一拿出铁皮盒,就有人陆续投入硬币。

  不一会儿,来此跳舞的居民越来越多,还有不少人带着凳子来观看纳凉。19时15分,扩音器里的流行歌曲准时响起,圆形空地顿时成了“舞池”,二三十名男女陆续加入跳交谊舞的队伍,观众越聚越多。此时,一名男子根据现场气氛进行调音,还有一人则负责看管电瓶。一些熟门熟路的摊贩也推着黄鱼车加入,向这里的人出售饮料和水果串等。再往延长路方向走,还有另一个类似的“露天舞场”,两处音乐声此起彼伏。附近还有许多孩子在教练的带领下练习溜冰,十分热闹。

  记者在“露天舞场”周边走了一圈,附近是成片老公房。方圆20米处,都能听到“嗡嗡嗡”的音乐声和“叽叽叽”的哨子声。几名围坐在一起乘凉的老人皱着眉头说:“吵死了、吵死了。”“噪音一直要持续到晚上9点。”一名老伯还带着记者到他家里去听:“室内噪音好一点,但是地板有共振感。”

  周围人对于“舞场”的存在莫衷一是。许多兴致勃勃的舞者和观众告诉记者,“舞场”开了十几年,光顾的都是住在附近的居民,提供音响设备的也是附近居民。而附近一些对跳舞不感兴趣的居民则感觉 “不胜其扰”,希望“舞会”早一点结束、不要影响他们的休息。

  一些跳舞爱好者坦言,“我们也不想噪音扰人,也愿意多走一些路到较远的绿地或公园活动,但希望有关部门能协助他们协调场地或办理公园月卡等。”

  地点:鲁迅公园

  居民:这样的换位思考,蛮好

  听说鲁迅公园治“噪”有方,记者寻访而来。

  上午10时,跳韵律操的曹阿姨知道,现在得把伴奏带的音响关了。在鲁迅公园,这个“每天上午十点关音响”的规矩已是不成文的规定。常年在此锻炼的50几支文体队伍,莫不谙熟于心。

  每天来鲁迅公园早锻炼的游客数量平均达到5000人次。50支较为固定的文体团队里,有20余支队伍因为要伴奏而带来大功率音响设备。过去,音乐一放一整天,对周边居民产生噪音影响,投诉、意见纷至沓来。鲁迅公园党支部书记张新华感慨道,“公园是公共空间,跳舞者对健身的需求和附近居民对安静的需求,同等重要、同样合理。如果一味派园方工作人员前去禁止放音响,会遇到健身居民的不理解。”

  改“禁止”为“疏导”,这样的工作首先在50支团队的50位负责人中间展开。其实早在2008年,园方就开始对常年在此活动的文体团队进行了登记、调查,并与50位团队负责人展开座谈。对晨练队伍播放音乐的时间,第一次有了明确限制:即每天上午开园伊始 (夏令为上午五时,平时为上午六时)至每天上午10时,晨练队伍可以播放音响。期间,园方工作人员和安保队伍会在园内巡逻,并对过时未关音响的队伍或对播放音乐分贝太响的队伍予以劝阻。

  但“限音令”也并不能让所有的周边居民满意。为争取周边居民谅解,鲁迅公园开始邀请周边居民加入公园志愿者队伍。目前,这一队伍人数已达1800多人。在鲁迅公园跳了5年韵律操的曹阿姨,本身也是四川北路街道居民。白天她作为晨练者来公园锻炼后,下午她就会和志愿者伙伴轮流来公园执勤、护绿、维护清洁。她觉得“这样的换位思考,蛮好”,因为这些渠道的增加,让游客、居民、晨练者彼此之间有了更多互动和体谅。

  在不同群体的需求之间寻找平衡点,这也是公园管理方的初衷。如今,一些常年在鲁迅公园活动的志愿者,还组成了“鲁迅公园合唱队”,有时还代表公园外出演出。他们坚持到公园排练时不开音响,而是自带手风琴或者拍手来作为伴奏。而当这些合唱队员以志愿者身份劝阻其他晨练团队勿高声喧哗时,这样的劝阻比管理人员的劝阻,往往更有说服力。

  记者手记

  “休闲权”与“休息权”的摩擦

  一方面是市民的 “休闲权”,一方面则是附近居民的 “休息权”,孰轻孰重?

  居民们说,“我们要的只是一份清静。”活动者说,“我们也不想噪音扰人,但无奈地方就这么大。”由于大家的生活、工作方式不同,早起、晚睡,夜班、白班,娱乐与休息,会使“休闲权”和“休息权”在一个共有的空间里出现摩擦。那么,活动者和居民间的利益该如何来平衡和协调?

  显然,“治噪”需要法规支持。但仅仅靠法规监督、靠管理者严管、靠志愿者劝阻,还不能解决全部问题。“禁”和“控”之外,还应有一份道德的自我约束。“高歌猛舞”之时,是否想到了他人正卧眠?矛盾需要沟通,更需要对自身行为有所省思。就像鲁迅公园里的那位曹阿姨一样,做到了换位思考,也许就会多一份体贴和谅解。

  “休闲权”和“休息权”的摩擦背后,也凸显了城市空间矛盾。市民代表邹雯歆提到,娱乐爱好者不可能改变习惯,如果只是一时一地进行管控,他们可能会另寻场地。那么,受扰的将会是另一拨居民,矛盾还是没有解决。在讨论是“禁”,还是“控”之时,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曦的建言可谓另辟蹊径,既然双方需求都合情合理,政府能否给市民提供更多合适的活动场所。这样一来,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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