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资兴7月21日讯(通讯员 曹仙忠 胡操群)7月18日,湖南省资兴市公安局兴宁派出所通过协调当事双方,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成功化解一起因酒后意外坠楼死亡事件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7月18日3时59分,兴宁派出所民警接到黄某仁报警称,其堂弟黄某民在兴宁镇金豪大酒店北侧居民楼三楼摔了下来,现人在资兴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医院了解情况。
经对坠楼男子的妻子李某艳了解情况得知,黄某民在7月17日晚,与朋友在宵夜期间饮酒,18日凌晨零时许,黄某民回到其租住的兴宁镇金豪大酒店北侧居民楼的家中。黄某民觉得房内较热,便自己拿着椅子坐到了卧室外的阳台上,上身则爬在阳台的栏杆上。黄某民在阳台上休息时,因重心失衡,从3楼阳台上意外坠落。坠楼后,李某艳拨打急救电话求助,将其送入资兴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
民警向主治医生询问得知,坠楼男子黄某民因头部在坠楼过程中受到了重创,没有抢救存活的希望。民警一面安抚家属情绪,一面了解家属有何想法。黄某民的家属对其因意外坠楼一事表示无异议,但同时表示,引起意外坠楼的原因是黄某民喝醉了酒,使其在阳台上活动时存在着危险的不确定性,因此之前叫黄某民外出宵夜喝酒的朋友樊某应承担起部分民事赔偿责任。如樊某不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家属会在黄某民去世后,将其尸体抬到樊某的店中讨要说法。7月18日5时27分,在医院的建议下,黄某民的家属同意放弃抢救,并将黄某民接回白廊乡恒魁村梅林二组的家中,黄某民在回到家中5分钟后死亡。
民警预测家属可能在黄某民去世后,找到之前喊其外出喝酒的樊某讨要说法而引发群体性事件。18日上午,民警一面找到当时与黄某民一起喝酒的朋友调查了解当时的情况,并要求樊某将经营的店铺暂时关闭;一面与事发地及死者归属地的镇、乡党委政府取得联系,通报了黄某民意外死亡的相关情况。当日15时许,黄某民的亲属20余人来到兴宁派出所,询问民警调查情况,而另外一行10余名亲属则已前往樊某所经营的店铺及所住之处寻找樊某。兴宁派出所民警获知该情况后,迅速联系兴宁镇、白廊乡党委政府,一起协调樊某与黄某民家属,商榷黄某民意外死亡的善后事宜。
最后,樊某与黄某民家属达成部分民事责任赔偿协议。黄某民家属表示,保证以后不再就此事产生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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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仙忠 胡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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