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工作会议前日举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王侠表示,要坚持宣传倡导、依法行政与利益导向相结合,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坚决避免因违法行政引发恶性案件。(7月21日《新京报》)
1980年9月25日,党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当时改革刚刚起步,人们的思想意识还比较僵化,传宗接代、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传统生育观念还跟扎在人们的意识里,人口急剧膨胀,形势非常严峻。
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党中央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号召全国人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全国共少生4亿多人,有效缓解了人口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极大地改善了国民的生存与发展状况。计划生育功不可没。
但各地计生部门这么多年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也出现过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甚至违背伦理道德的事情。
计划生育涉及到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在“公开信”中要求“一定要把思想工作放在首位,坚持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某些群众确实有符合政策规定的实际困难,可以同意他们生育两个孩子,但是不能生三个孩子。”“节育措施要以避孕为主,方法由群众自愿选择。”“坚决不干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事,也劝说别人不干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事。”
但在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强行抓人去结扎,甚至抓错认结错扎,扒房牵牛、上门抢粮、非法拘禁的事情在农村屡见不鲜,违法乱纪的事一直就没有停止过。
上个月,陕西安康镇坪县一位怀孕7个月的母亲被强行实施大月份引产的违规责任事件轰动全国。这位母亲是“幸运”的,因为受到广泛关注,她毕竟还获得了7万余元补助,镇坪县相关干部得到了处理。而更多的非法和野蛮流产受害者,是得不到任何说法的。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北乡岗胡村村干部为了搞“创收”,不但多次非法拘禁村民,要求他们的家人拿钱赎人,还得缴纳每天100元的“看管费”。村干部在从本村村民身上榨油水的同时,连他们在其他村的亲戚也不放过:城北乡陈圩村有着40多年党龄的老退伍军人陈学芳老人,被岗胡村干部非法拘禁长达100多个小时后,才被其女儿拿钱赎回……而岗胡村干部的“大胆”做法,得到了乡党委的肯定并予以嘉奖,因为村干部是在帮助乡里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就在陕西安康镇坪县孕妇大月份引产事件之后,媒体又相继曝出湖北省监利县上车镇郑家门村产妇胡霞,被当地干部强行带到县人民医院,注射针剂引产,两天后排出已近8个月大胎儿;福建石狮一怀孕近8个月的女子被当地的计生干部强行引产,并被强迫在终止妊娠同意书上按手印的侵犯公民权利事件。这些违背道德伦理和违反法律的事件,严重危害了我们的社会。但很少有受到追究的。
党中央在当年的“公开信”中提出:“到三十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如今,32年过去,中国也已站在社会老龄化的门口。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的现状,国家人口计生委表示,我国将加大对计生家庭的养老扶助。而实际上,养老尤其是农村的养老问题,一直以来根本就没有得到解决。
由于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缓慢,家庭养老能力弱化,不养老、不敬老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农村养老机构甚至出现“五保”老人供养危机,“失独”老人晚景凄惨,养老金领取问题更是“状况”不断。台州椒江区斜坡村的黄大爷17年前和老伴、儿子一同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人一次性缴费标准是200元,个人承担100元,村集体承担100元,按照当时的缴费计算表,黄大爷的妻子在60岁以后,每个月可以领取12到14元的养老金。
今年上半年黄大爷的年龄已经到了60周岁,便来到了椒江区社保办办理相关的手续,工作人员告诉他一次性可以领取300多元,按月领是2块。也就是说,参加了17年的养老保险,黄大爷如今每月的养老金只能买一根黄瓜。
早前的青岛媒体透露,该市农村领取养老金的老年人仅占农村老年人数的1.6%,且领取数额偏低,有的每月才领取1元多钱。能每月领取1元2元养老金算是“幸运”的。还有更不幸的,是有些人已经去世了,却到死也没见到1分养老金。”
16年前,邓州市出台政策,为广大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每人交50到2000元,60岁后,可凭证每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钱。16年过去了,这件事没人再管了,一些村民已过60岁,却连一分钱也没见到。有的人还没领导过1分钱,就去世了。
或许,这些后顾之忧不是一句口号就能解除的。
[稿源:红网]
[作者:宾语]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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