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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产权告字(2012)12号
受河南省中州宾馆委托,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拟对其持有的河南中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称标的企业)75%国有股权进行公开转让。挂牌价格为248.14万元(人民币)整。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中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郑州市金水路115号;注册资本:260万元整;经营范围: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业务;旅游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翻译,商务代理;代订车、船、机票。
二、标的企业股权构成情况
河南省中州宾馆持有标的企业90%股权;
王恒宾持有标的企业10%股权。
三、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已经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通过,并经河南省省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批准文号[2012]7号)。
四、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河南明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标的企业资产总额为25474289.69元,负债总额为21856796.17元,所有者权益3617493.52元。
五、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截至2011年8月31日,经河南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标的企业资产总额为3287.19万元,负债总额为2956.34万元,净资产为330.85万元。该评估报告已于2011年12月27日经河南省财政厅备案(备案编号:2011-013)。
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年龄40岁以下,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存在重大未付债务,与标的企业未有3年以上个人及业务往来发生的所有欠款。
2.受让方应为大学本科及学士以上学位,热爱旅行社行业,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必须在具有国有旅游局批准的出境组团社(含台湾)服务8年以上,且担任高管5年以上(需单位出具证明)。
3.收购主体完成收购后,受让方将不得在与标的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担任任何职务,避免与标的企业构成同业竞争。
4.意向受让方受让后3日内应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如因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则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转让方将其产权再行挂牌转让,再行转让的价款低于本次转让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必须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该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对标的企业职工进行安置。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标的企业其他现股东保留优先购买权,拟受让股权比例为75%。
本次受让目的是为了企业有序经营和良好的存续发展;受让后不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八、公告期限及转让方式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17日。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向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交纳60万元受让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和拍卖佣金;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咨询电话:0371-65665761
传真:0371-6566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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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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