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生眼中,病人本应没有男女之分。然而,当下半身受伤的七旬老人马运年,被送到安徽省舒城县人民医院后,因害羞的女医生拒绝治疗,最终丢掉了性命。本周三,舒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医院因误诊而延误治疗导致马运年死亡,存在明显过失,其诊疗过失行为与马运年死亡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对马运年的死亡后果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故事要从2011年10月13日说起:当天上午,家住六安市舒城县的马运年与邻居发生纠纷,被打伤下身,他的家人赶紧将其送往舒城县人民医院急救。急诊科医生说要先照彩超,查清损伤情况,于是家人将老人送到彩超室,一位女医生对老人的家人说:“你父亲下身被踢,我不方便给其做彩超……”直到当天下午,马运年才顺利拍完片子,几个小时后就因肠破裂穿孔而出现感染性休克,随后被医生宣布死亡。
各行各业都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规范,正如环卫工人不能怕脏、建筑工人不能恐高、警察不能怕死、客服不能怕麻烦一样,一名合格的医护人员,眼里的患者就应该没有男女之分。面对患者,医护人员根本没有害羞的权利,更不能将害羞当作拒绝医治伤者的借口。从这一点来看,马运年老人的遭遇实属不幸,因为他在医院里遇到了一位“害羞”的女医生,而正是这个缺乏职业修养的女医生,让他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最终丢了性命。
不过,出现医生“羞死”病人这种不可思议的事件,不能仅仅止于为医疗过失而赔偿,那位拒绝给伤者做彩超的女医生应受到谴责和处分,包括当事医院在内的整个医疗系统更应有所反思和惊醒。如此“害羞”的医生进入医院,明显说明她的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不够,这背后是否存在医院用人失察的“猫腻”?医德的回归,有赖于每个医者职业素质的提升,也需要有更加完善和严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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