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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幼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体系的通知》下发,市教育局将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保障学生在校安全。今年,我市将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和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责任保险投保工作,中职学生的实习责任保险工作也将纳入当地职业教育和学校发展的整体规划。
校方责任险
全市中小学均参加
《通知》中明确表示,自2007年和2010年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和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责任保险工作开展以来,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学生家庭负担,降低学校风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通知》要求,今年我市要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和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切实做到凡在本市辖区内经市、区(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民办中小学均参加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
“实习保险”
纳入教育发展规划
2011年,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学生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学生责任保险的目的和意义,组织领导和基本原则、保险机构和经费保障。
今年,市教育局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在2011年投保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开展实习学生责任保险工作、加快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按照《通知》要求,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必须纳入当地职业教育和学校发展的整体规划,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实习风险防范工作。
学生投保
学校禁收附加费用
据介绍,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是针对受到意外伤害的中小学生进行的保险保障,投保工作必须尊重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选择,在自愿前提下,开展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任何学校都严禁从投保工作中收取任何费用和搭车收取费用。
据了解,我市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由市教育局风险管理顾问四川嘉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并委托该公司制定了《成都市中小学生(幼儿)校园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实施方案》,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确定保险公司。
住院保额
不得低于6万元
记者在《成都市中小学生(幼儿)校园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实施方案》中了解到,参选保险公司确定的保险费和保险金额均有严格限制标准,保障内容共囊括了意外伤害死亡/残疾/医疗、疾病死亡、住院医疗以及住院日额津贴6大方面。按照《方案》中拟定的50元和80元的高标准投保费用,住院医疗保额将不得低于6万元,学生住院期间也将有每日10元的津贴。
按照《方案》规定,被保险学生因意外伤害进行治疗的,保险公司对其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赔偿时将不设免赔额,100%赔付;对未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赔偿时免赔额为50元,赔付比例为90%。本报记者 陈瑾
上半年全市城乡社会保险
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本报讯 (记者 裴睿)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创新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城乡社会保险各项目标任务的推进,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统计显示,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60.56万人,比去年末净增18.09万人。其中:在职职工参保人数为340.09万人,比去年末净增13.47万人;离退休人数为120.47万人,比去年末净增4.62万人。“企业办法”在职职工参保人数为327.86万人,比去年末净增13.61万人。征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149.05亿。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96.94万人,比去年末净增20万人。其中:在职372.42万人,退休124.52万人。征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56.03亿元(含计划外收缴)。
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61.23万人,比去年末净增11.29万人;征收失业保险费15.77亿元(含计划外收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67.65万人,比去年末净增10.64万人;征收工伤保险费2.87亿元(含计划外收缴)。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74.94万人,比去年末净增13.9万人;征收生育保险费3.15亿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截至6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89.56万人。其中:农村居民284.72万人,城镇居民4.84万人。较去年末新增参保人数19.63万人,完成全年参保覆盖率90%目标的73.33%(未包括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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