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本网讯 7月21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额尔德尼、郝益东、赵忠、呼尔查、杭桂林、吴团英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列席会议。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为马明颁发任命书。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1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包头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的决定〉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包头市禁毒条例〉的决定〉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鄂伦春自治旗农药管理条例〉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1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联名提出的第6号议案办理意见的报告》。
马明作表态发言。
会议现场
会议决定任命马明同志为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为马明颁发任命书。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内蒙古新闻网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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