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涉案人员昨日出庭受审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苏倩雯、崔金涛)为赚黑心钱,用工业盐、日落黄、胭脂红等非食品用原材料制作黑心腊肉、腊肠。昨日下午,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光、黄某众、刘某华、杨某伟、孟某才、申某富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法院依法查明:2012年1月31日,被告人黄某光、黄某众向牛某租赁了位于本市香洲区洪湾商贸物流中心东海拌厂蕉林旁的一个工棚,购置了生产机器和工业盐、日落黄、胭脂红等非食品用原材料。同年2月中旬,被告人黄某光、黄某众聘用了被告人杨某伟、孟某才、申某富负责生产,并向其传授将工业盐、日落黄、胭脂红等原料添到肉类食品中的方法,被告人刘某华则负责生产和销售肉制成品。
据悉,被告人黄某光、杨某伟、孟某才、申某富在该工棚被抓获时,执法人员还查获了一批有毒、有害的腊肉、腊肠等肉制食品和工业盐、日落黄、胭脂红等非食品用原材料。今年5月,被告人刘某华、黄某众分别被抓获归案。
昨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六名被告进行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