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王培友 姚敏敏 王欢
本报讯(王培友 姚敏敏 王欢)山东省高密市检察院日前与当地法院、公安机关联合签发了《当事人和解刑事案件集中办理实施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对符合集中办理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分别在立案后的2个月和4个月内集中移送审查起诉;对检察院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犯罪嫌疑人,分别在1个月和2个月内集中移送审查起诉。对一次性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的“和解”案件,检察院集中力量须在20日内全部提起公诉。法院对一次性集中起诉的案件,要在20日内集中开庭审理完毕。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