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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生 杨梦羽
未成年人周某,10天10次盗走一广场上垃圾桶的内胆20只,先后卖给废品收购店。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时建议从轻判处,7月13日,法院一审判处周某犯盗窃罪,单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1994年11月出生的周某,于2012年2月29日至3月9日,10次共盗走曲靖市南片区广场上的垃圾桶内胆20只,价值人民币1600元。他以一只3元到5元不等的价格分别卖到4个废品收购店。2012年6月8日,该案移送麒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对其家庭进行走访时了解到:周某16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着他和妹妹相依为命。母亲以在路边摆摊卖水果维持生活,周某没有钱用了,就想偷点东西换钱用。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虽然他是未成年人、家庭情况特殊,但他多次盗窃公共财物,为维护法律尊严和体现法律的温暖,在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判处。
(王建生 杨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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