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农业示范园雇用“娃娃军”
榆中三角城一杏园暑假雇学生摘杏子引起家长担忧律师称属违法行为
孩子们站在梯子上摘杏子。本报记者房毅摄
每年7月中旬,榆中县三角城乡詹家营村附近的农业示范园内就会涌现大量的“娃娃军”爬上高梯采摘成熟的杏子,安全无法保障。律师表示,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家长忧心:孩子们安全无法保障
7月19日,榆中县三角城乡詹家营村的数名家长拨打本报热线称,7月14日,他们村的农业示范园区杏园内,兰州鹏程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去的杏子采摘人员全部为在校中小学生,孩子们在工作中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19日上午,记者在杏园内看到,三三两两身着校服的学生,两两配合或站在梯子上采摘,或站在树下负责装筐运送,偌大的杏园,有近40名学生忙得不可开交。正在摘杏子的12岁女孩小梅告诉记者,她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每年暑期都会来此打工挣钱,只为能帮父母减轻一些负担,整个暑期下来,她就能挣够次年的学费。15岁的小娟则表示,她是被同学叫来的,几天下来,她感觉工作量大,身体有些吃不消。对于安全问题,学生们表示,采摘过程中,从梯子上摔落是常有的事,但疼一下就过去了,只要不受伤,大家不会太在意。
杏园负责人:学生自愿报名参与
学生家长刘先生说,在同学的带领下,他上初二的女儿非要到杏园打工,起初他认为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想法,孩子既可以勤工俭学为家里减轻点负担,也可以锻炼一下自己。但他跟随孩子到杏园后发现,孩子们在工作中的安全根本无法保障。
记者到兰州鹏程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访时,负责人高经理告诉记者,他们每年暑期都会招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摘杏子,由于待遇颇高,每年还未到暑期,周边一些村的学生就会主动前来报名,他们从中挑选身体健壮者,对于年龄是否达到标准却未在意。随后,高经理表示,对于家长们反映的安全问题,他们会配合给予保障,与此同时,将和每一位学生的家长签订双方同意的保障书,保障孩子们勤工俭学的安全问题。
律师观点:勤工俭学应签劳动合同
兰州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宝东表示,适当参与社会实践,有利于青少年培养理财观念,增强人际交往能力,并体验到父母赚钱的不易。勤工俭学也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写明工资和工作时间等要素,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田宝东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相关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受到法律惩处。
本报记者 徐子涵 姚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