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2日,太原市教育局“小升初”工作会上,对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做出严格要求,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由太原市教育局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全市生源总量统筹审定下达,任何学校都不得超计划招生,并严格将班容量控制在56人之内。
据太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应在7月25日前完成,个别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经批准可顺延招生时间。民办学校按照市统一时间和要求公布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进行初中招生。另外,民办学校招生必须坚持学生及监护人自愿报名的原则,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必须由其监护人和学生与学校签订正式协议。凡已被民办学校初中正式录取且与民办学校签订正式协议的小学毕业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为其分配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各民办初中学校在小学毕业生报名时,务必提醒学生及其监护人慎重选择就读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应张榜公示招生录取名单。张榜公示后,民办学校向被本校正式录取的初中新生发放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并盖有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太原市教育局强调:
招生计划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的刚性要求,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组建督查组对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监管,并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招生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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