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畅(湖北媒体从业者)
深圳的城管外包,一度被认为是创新机制,但由于部分成员涉黑被披露,所以也遭到了广泛的质疑。最近,根据深圳城管局法规处一负责人的说法,在两周左右的时间内可能会出台新的政策来取代原来的城管外包。(7月22日 中广网)
深圳城管外包的原型是“西乡模式”:物业公司与街道签订合约,确定服务内容,协助城市管理。这个模式的好处在于,它使行政成本得到了节约,并让公共服务与社会服务得到了衔接,城市管理的盲点因此减少了很多。
不过,对深圳城管外包较为公认的判断是:由于外包过程缺少监督,物业公司的资质没能得到把关,使黑恶势力有了渗透空间。但这只是直接原因,最根本的原因则是: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的关系没能得到很好的厘清,由此带来了诸多问题。譬如,外包服务与外包执法权的界定变得模糊,黑恶势力因此能借助外包服务而僭越执法权,谋取利益。
长久以来,我们将“城管”简单等同于“城管执法”,好似城市管理的服务必然以执法的形式体现。这种执法权的极端体现就是,一些城管执法机构被赋予一定的武装力量,暴力执法屡见不鲜。正是因为对执法权缺少谨慎态度,缺少程序意识,深圳城管外包才被异化为城管执法外包,最终出现部分成员涉黑的现象。
事实上,“西乡模式”之所以能够取得成果,城管外包只是契机,它成功的最根本原因还是激活了基层自治,使自治从小区、社区扩大到街区。“西乡模式”的特点在于:物业管理的经验、专业技能、服务效率向街区扩展开来,街区认同感增强了治理效率等。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成绩都是靠真正的服务、治理实现的,执法的功能倒是占次要地位。
由此反观深圳城管外包,它的真问题或正在于: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的关系需要厘清。执法权不要轻易打包、授让乃至外包,传统以执法混同、替代管理的作法需要得到及时纠正。而需要从“西乡模式”中学的经验则是:赋予基层自治更多的空间,探索出一个公共服务、基层自治或者社会服务能合理衔接的有效途径,或才是打通城市管理的通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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