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检察院
记者 邓文婷 蒋炀
今年2月,渝中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侦查局,成立“潘妈妈爱心室”。这个由1名检察官,两名检察官助理组成,平均年龄在30岁的爱心室,从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至进社区宣传法制教育,3个人用自己的力量去践行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
20岁小伙想见“潘妈妈”
7月13日上午,渝中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被告席上站着20岁的李成。原告席上,渝中区检察院35岁的女检察官潘峰和检察官助理吴筠坐在原告席上。
看到潘峰,李成转过身,向她鞠了一躬。
这天李成因涉嫌盗窃罪接受法院宣判。在几天前的审理环节,李成向法官提出了一个请求:希望在判决那天,能见见检察院的“潘妈妈”。
2010年,李成未满18岁时在所工作的酒店里,盗窃了价值1300元的财物。后来,他因抢劫罪入狱,但未交代自己的盗窃行为,后被警方在出狱当天抓获。
在检察院予以批捕后,检察官潘峰进入看守所,第一次见到李成。“20岁的小伙子,头上就有很多白发。不爱说话,眼神里有种恐惧感。”潘峰说,那次她了解到,李成是孤儿,几个月大失去父亲,3岁时失去母亲,10岁没了爷爷,从此到处流浪。
当天,通过谈话,李成看起来放松了很多,“他看到了希望。说完这些话,他当时就哭了。”
7月13日这天,是李成第三次见潘峰。这一次,是他自己提出来的。法庭当天宣判,李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罚款500元,退还赃款1300元。法庭宣判后,潘峰赶紧说:给他端个凳子坐坐,我要跟他讲几句话。
李成坐下来,低着头。潘峰从侧边拿出一个白色袋子,里面装着红白花纹的两件T恤。“夏天到了,我看你还在穿长袖,给你带了两件短T恤。”说着,潘峰把T恤给了法警。
李成不停地点头。“谢谢你们,今天我能见到你,我就很满足了。我一定好好改造。”
潘妈妈爱心室
潘峰,只是渝中区检察院未成年案件刑事侦查局的一员。事实上,从今年2月成立以来,未成年案件刑事侦查局被赋予了一个温馨的名字,“潘妈妈爱心室”。
“我们所有的爱心,以‘潘妈妈爱心室’为载体,这样更利于我们与未成年之间的沟通和帮扶。”7月18日,“潘妈妈爱心室”主任检察官周星星说, “潘妈妈爱心室”旨在如何以人文关怀,让未成年人树立法制观念,以更好的方式回归社会。
“潘妈妈爱心室”多次进入社区,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和“潘妈妈爱心室”爱心卡,让有需要帮助的家庭,都能够通过爱心卡上的电话和邮箱,联系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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