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本报7月22日讯(记者 马瑛 通讯员 韩学辉) 记者从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了解到,自7月1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分三个阶段,对辖区内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开展专项稽查行动。
“美瞳”的出现让不少爱美女性趋之若鹜,但是背后却潜藏着多种隐患。劣质的“美瞳”有可能引起角膜炎、角膜溃烂、结膜的滤泡增生等。此次专项稽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整顿和规范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秩序,引导企业合法经营,提高诚信守法意识。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上市产品质量安全。
这次稽查的检查范围包括各类眼镜验配单位及经营企业,大型购物商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和学校周边商店以及互联网销售网站等。
此次专项稽查活动为期三个月,共分为宣传贯彻阶段(7月1日—7月15日);实地检查阶段(7月16日一8月31日);总结评析阶段(9月1日一9月30日)三个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