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在家休假期间,被指找人替考被学校开除学籍,而学校在考场抓到的替考者,却是一名男生。昨天,郑州市二七区法院透露了该案的一审判决:撤销学校开除该女生学籍的处罚决定。
□东方今报记者沈春梅通讯员辛爽
【事件】
女大学生找男生替考?
今年22岁的李莉(化名),2006年9月考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简称“航院”)法律系。2007年因受伤休学一年,现为航院法律系大四学生。
李莉诉称,2011年12月下旬她因找工作回老家周口,2012年春节放假结束后来学校上学,航院以她在2011年12月29日上午参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简称《概论》)考试时,找人替考为由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向李莉送达了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
李莉说,按学校规定,参加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且经过监考老师认真审查核对无异议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概论》考试前我已回老家,根本不在学校,身份证、准考证自己随身携带,不可能有人替考。”李莉立即向学校申诉,要求组织听证,并对学校的开除行为提出一连串的质疑:替考人是名男生,替考人进入考场携带的什么证件?替考发现后扣留了什么手续?扣留替考人的手续是否与李莉有直接关系?李莉与替考人是否存在委托代为考试关系?有没有现场监控录像等?
【学校】
“替考人已经承认了”
李莉说,学校最终没有组织听证,直接维持了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李莉认为,学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程序严重违法,她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她的开除决定。
航院称,2011年12月29日,李莉由他人代替考试,被监考老师查获。2012年1月4日,李莉向学校提出申辩,认可考试当天本人不在郑州,但否认找人代替考试。
航院表示,替考人明确承认,是由同学介绍替李莉考试,且有替考试卷以及《郑州航院考试违纪情况说明表》相互印证,学校的处分决定符合相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就发放有《学生手册》,学生对考试作弊的处罚决定都是清楚的。
【法院】
缺乏依据 撤销开除决定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2月29日上午,在航院组织的《概论》考试中,一名自称“王帅”的男生持名为“李莉”的学生证,以“李莉”之名到该校参加该科考试。监考老师发现后当即报告学校。
当天,“王帅”出具一份说明,内容为“我由同学介绍,到此校考试,考生-李莉”。学校即以李莉找人替考为由,于第二天向其家人送达学生违规处理告知书。李莉强调自己因事不在郑州,从未想过找人替考。因在校期间与其他同学闹过矛盾,李莉怀疑系有人故意报复。
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称“王帅”的男生持有的学生证性别为男性,而李莉为女性,航院未提供“王帅”的相关身份证明,“王帅”的照片及其所写的证明都不能证明其身份,不能证明李莉和“王帅”之间存在替考行为。据此,航院作出开除李莉学籍处分的决定缺乏事实依据,依法应予撤销。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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