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 沈祖
“治国之道,重在举贤”。选人用人,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近年来,省委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组织工作让人民满意的重中之重,在省级党委换届和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中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为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前提是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省委明确提出,要坚持任人唯贤,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敢为事业用人才。以市县乡集中换届为契机,着力选拔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担任各级党政正职。在统筹抓好各个年龄段干部的培养选拔基础上,系统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完善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核心是要完善科学的用人机制。省委始终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治本之策。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逐步扩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范围。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大力推行“两推一述”方式产生提名人选,积极探索差额选拔任用干部办法,创新干部德的考核办法,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建立干部日常管理台账,深入开展“治庸问责”和“三抓一促”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中存在的问题。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关键是坚决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省委高度重视防治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省委常委会成员向社会作出了严守组织人事纪律的公开承诺。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和组织人事纪律。把查处作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重要措施,保持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去年市县乡换届期间,共查处各类违反换届纪律案件12件,对29人给予了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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