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北京遇上了61年一遇的暴雨。
有网友抱怨,近年来,“N年一遇”频频出现,人们看到审美疲劳,甚至怀疑它是顶逃避责任的“堂而皇之的帽子”。“N年一遇”到底是算出来的还是拍脑袋想出来的?是不是哪里都能使用“N年一遇”?“N”是不是可以无限放大到几千几万?
水文上,“N年一遇”有个更科学的名称:“重现期”。根据某地长期水文记录,可以算出某量级的洪水平均多少年出现一次,也就是洪水重现期。洪水重现期为百年,表示当地发生某量级洪水的概率为1%,那就是俗称的百年一遇洪水。不同地方概率为1%的洪水大小并不相同,常年干旱地区“百年一遇”洪水,搬到长江流域某支流就可能变成“五十年一遇”。
值得一提的是,“重现期”要假定“历史会稳定重现”。如果气候变化让一个干旱地方的雨水逐年增多,过去概率为1%的洪水就会慢慢变成2%。因此,在防洪抗旱决策制定过程中不仅要计算“重现期”,也应该把未来气候变化趋势考虑进去。
“N年一遇”是历史统计,需要足够多的样本数,N比资料年限小的时候才可靠。比如,只有一百年水文记录的河流,计算它“五十年一遇”的洪水量级就已经比较勉强,更别说“百年一遇”,“千年一遇”。
我国水文历史记录很久远,有的地区洪水和干旱的历史记录达到上千年。然而气象灾害的降水、风速、温度等要素在现代观测仪器发明以前很难获得。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才全面建起统一规范的气象观测网络。那些所谓“五十年一遇”甚至“一百年一遇”气象灾害的说法非常可疑。
另外,“N年不遇”像是“N年一遇”的山寨版。如果只是要描述灾情有多严重,为了避免混淆视听,建议改用“近N年未遇”。
(据科学松鼠会,修改版曾发表于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