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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17时至22日8时,泸州市遭受区域性暴雨袭击。从23日凌晨零时开始,长江泸州段全面实施禁航,除公务用船、抢险救援船外,其他船舶禁止航行作业。泸州市交通局要求,所有船舶应在禁航前选择安全地点停泊,加固系缆设施,留足护船值班人员,做好应对洪峰的准备工作。洪峰过境期间,所有船舶遇到险情可拔打12395或通过VHF06频道向海事部门报警求援。华西都市报记者熊强实习记者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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