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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百军通讯员程林近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社会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实施“捆绑制”,凡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其单位负责人和政府相关领导在隐患整改过程中发生重大火灾或因整改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实行重大火灾隐患督办督查制度,从根本上彻底整改,确保隐患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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