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自己的生意被同行所抢,一名拉马人心怀怨恨,一把火将同行的蒙古包烧个精光,造成6万余元损失。7月22日,记者了解到,放火的拉马人已被检察部门批准逮捕。
7月13日凌晨5时许,希拉穆仁镇神鹰宏浩旅游点马队工作人员张某某报案称,自家的一储物蒙古包于当日凌晨3时许着火,蒙古包及里面的34副马鞍全部被烧毁,损失共计6万余元。希拉穆仁派出所及达茂旗刑侦大队民警现场勘察,认定这是一起以实施报复为目的的蓄意纵火案。
民警以受害人因利益冲突产生过矛盾的关系人为重点,逐一进行排查后,发现多种证据均集中在另一马队的拉马人赵某某身上。在大量证据面前,赵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纵火烧毁蒙古包的犯罪事实。当日凌晨2时许,赵某某酒后回到自己的住处,回想起这段时间因拉马抢生意与张某某家产生的矛盾,便决定放火报复。
经了解,赵某某,男,1983年出生,达茂旗石宝镇人,目前因涉嫌故意纵火已被达茂旗检察部门批准逮捕,该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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